继承法已废除,民法典没有第三继承人,我国法律规定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找法网提醒您,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与外祖父母;孙子女与外孙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丧偶的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存在着抚养关系的人。胎儿也可充当继承人。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定继承人当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放弃继承遗产,不过《民法典》当中也明确规定,继承人如果决定放弃继承遗产的话,应当做出明确的表示,这种明确的表示包括写放弃遗产继承书面协议,口头表示放弃继承权的,一般也是不能轻易反悔的。
继承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只有与继承无利害关系的人才可以担任遗嘱见证人。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不得担任见证人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继承人出于争夺遗产的目的而做出不法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