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多份遗嘱以哪份有效如下:
1.多份遗嘱,内容无冲突。当存在多份遗嘱,内容无冲突时,多份遗嘱可以同时适用,互不冲突。
2.多份遗嘱,内容有冲突
(1)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我国法律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因此,当存在多份内容冲突的遗嘱时,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有效力。
(2)无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如果没有公证遗嘱,则是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撤销公证遗嘱的方法有:
1.以书面形式声明撤销或变更原遗嘱,不得以自书、代书、录音、口头方式撤销公证遗嘱。
2.以立新遗嘱的方式使原遗嘱丧失法律效力。找法网提醒您,如果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3.遗嘱人的行为与遗嘱相抵触时,其抵触行为则被视为对原遗嘱的撤销或变更。
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有: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