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生效后应该遗产管理人执行,如果遗嘱人有指定执行人的,由指定的人担任;如果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由继承人推选;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看情况。从理论上说,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对遗嘱有异议,可以向法院起诉(包括对法院已经判决的上诉),主张遗嘱无效。找法网提醒,但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如果没有遗嘱无效的证据,起诉(上诉)胜诉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建议放弃。
老人去世后遗嘱有效期是一直有效的。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遗嘱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理其遗产或者其他事务所的个人,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有效的法律行为;
2.老人死后可以开始继承,遗嘱总是有效的,但规定继承权受到侵害的,自知道受到侵害之日起两年内有起诉权,继承开始20年后,因继承权受到侵害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