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作为死者遗留房屋的继承人主要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在民法典当中一般分为了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可以作为死者遗留房屋的继承人主要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在民法典当中一般分为了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
房主去世房产的第一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其第一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按照均等继承的。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不一样的,两者的性质不同、继承人顺序不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