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放物伤人的赔偿义务主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堆放物品致人损害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赔偿权利主体是受害人,可以直接向该赔偿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索赔。根据该条规定,堆放物品致人损害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赔偿义务主体,是堆放物品的所有人和管理人:
(1)所有人。堆放物品的所有人,是堆放物品致人损害的最直接的赔偿义务主体。当堆放物品的所有人直接占有、管理该物时,该堆放物品致人损害,该所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管理人。堆放物品由非所有人管理、使用时,其赔偿义务主体不再是所有人,而是由管理人作为赔偿义务主体。
堆放物损害责任是什么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1)须有堆放物的致害行为。堆放物致害行为包括是滚落、滑落或者倒塌三种方式致人损害。滚落是指高处的堆放物滚下;滑落是指高处的堆放物滑下;而倒塌是指堆放物全部或者部分倾倒、坍塌。
(2)须有受害人损害事实。堆放物滚落、滑落或者堆放物倒塌,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即构成此要件。
(3)损害事实与堆放物致害行为之间须有因果关系。堆放物滚落、滑落或者倒塌与人身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是这二者之间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堆放物滚落、滑落或者堆放物倒塌,直接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害,为有因果关系;滚落、滑落或者倒塌等物理力并未直接作用于他人的人身,而是引发其他现象,致他人的人身受损害,亦为有因果关系。
(4)须堆放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有过错。这种主观过错,一般是指堆放或管理不当或缺陷,也可能是使用方法不当,均应以过失方式为之。这种过失的心理状态,是疏忽或者懈怠。
堆放物损害责任的赔偿权利主体是被侵权人,其可以直接向该赔偿法律关系的责任主体索赔。根据该条规定,堆放物损害责任的赔偿责任主体是堆放人,即堆放物是由谁堆放的,谁就是损害赔偿责任主体。
堆放物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有以下几点:
(1)堆放物的堆放人无过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堆放人能够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就不构成侵权责任,当然免除其赔偿责任。
(2)不可抗力。如果堆放物的滚落、滑落、倒塌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免除其堆放人的赔偿责任。
(3)第三人过错和受害人过错。完全是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堆放物致害他人的,堆放人免责,损害赔偿责任应由第三人承担。如果第三人的过错行为与堆放物堆放人的过错行为相结合而发生损害结果,依共同侵权责任规则处理。
堆放物的损害完全是由受害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免除堆放物堆放人的损害赔偿责任;损害是由双方过错行为造成的,则依过失相抵规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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