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故意毁坏公共设施的,是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如果造成5000元以上损失的,要承担刑事责任,损失达不到5000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公共设施可以分为医疗卫生、教育、交通、文化娱乐、社会福利、体育、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邮政电信、商业金融服务、社区服务等。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公共照片设备。
2、绿化、垃圾桶、水池喷泉、公共座椅等。
3、公共消防设备、消防通道、楼梯等。
4、公共配电设施。
5、公共弱电设施。
6、公共健身设施、儿童娱乐设施。
7、公共安全设备,如围墙、摄像头、栏杆等。
8、公共场地和公共道路。
9、公共排水设施,如下水道、管井、排水管道等。
10、电梯及电梯等候厅。
11、公共楼道、单元门厅、楼梯、公共卫生间等。
12、建筑物的地基、楼顶屋面、共用外墙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介绍的关于毁坏公共设施怎么处理以及涉及到的相关知识的解答。毁坏公共设施如果造成5000元以上损失的,要承担刑事责任,损失达不到5000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上文小编所介绍的还有任何疑问的,可以到找法网咨询我们的律师为你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