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露患者隐私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更新时间:2021-01-07 11:20:2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很多患病的患者都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的病情或身体情况,因此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医务工作者有责任对患者隐私进行保密,若是私自泄露是要追责的。那么泄露患者隐私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泄露患者隐私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泄露患者隐私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如何理解民法典关于泄露患者隐私的规定

该条中的“医疗机构”,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是指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

具体包括如下类别: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四)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

(五)疗养院;

(六)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七)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

(八)村卫生室(所);

(九)急救中心、急救站;

(十)临床检验中心;

(十一)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

(十二)护理院、护理站;

(十三)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

(十四)其他诊疗机构。

该条中的医务人员包括医师、护士等工作人员。

该条中的“隐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该条中的“个人信息”,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该条中的病历,按《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病历归档以后形成病案。

三、医疗机构承担责任或过错的情况

民法典进一步明确患者在接受诊疗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赔偿责任将由医疗机构承担。

告知形式不再限定于书面告知,医务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口头、录音录像等形式,只要取得患方的明确同意,既符合法律规定。

之前临床的知情同意书都是打印好的,患者家属秩序签字即可,这种告知方式流于形式,容易引发医疗纠纷。民法典要求“明确同意”指不仅要求签字同意,还要求对治疗内容的了解,实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民法典中对于病历管理新增“遗失、违法”扩大过错责任的使用范围,这也要求医疗机构对病历资料的加强管理。

民法典要求“及时”是对现实中存在的医疗机构拖延提供病例所做的限制规定,可以有效避免医疗纠纷。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泄露患者隐私需要承担什么责任的信息,由上可知,私自泄露患者隐私的医疗机构或是医务人员需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患者知情权是什么
患者知情权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
盗用别人QQ泄露别人隐私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如你所述,够不错刑事责任。当然,这看对方要不要对你提起侵权诉讼,要你赔礼道歉,停止损害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举报人被泄露承担什么责任
你好,要看泄露的内容是什么呢
自己手机号被别人盗用开房怎么办
你好,建议及时报警解决
我的个人信息被其他公司冒用,能赔偿吗?
冒用人你认不认识?之前有没有跟你提起过此事
学校不经同意私自查行李箱,全程录像算不算侵权
不经同意私自查行李箱,全程录像算侵权
经常受到骚扰。我该怎么办?
收集证据后起诉解决
对方知道我的名字,我该怎么办?
受到骚扰的可以报警处理。如果影响到人身安全的话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
凭什么母亲查看女儿的手机,还强迫我交出手机密码这个是应该怎么处理,我都不知道该咋办
公民享有个人隐私保护的权利,如果你已满18周岁可以不用交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