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分担损失情形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1-01-11 08:51:2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侵权责任一般是侵权人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但是也有特殊情况,那就是损害结果的产生与行为人和受害人都没有直接的关系,双方都没有过错。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公平分担损失情形有哪些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公平分担损失情形有哪些

  一、公平分担损失情形有哪些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二、公平责任的适用范围

  公平责任的适用范围,应当限制在当事人双方均无过错,并且不属于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形式)和无过错责任原则调整的那一部分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超出这个范围的不能适用。例如,高度危险作业人证明了损害是由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那么,被告由于他的举证责任完成而免除侵权责任;然而,在被告不能证明原告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不能因为被告也没有过失,即转而适用公平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分担损失。因为这样的领域是无过错责任原则调整的范围,不是公平责任的范围。

  公平责任既适用于侵害财产权的案件,同时也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的案件。侵害人身权的损害赔偿争议中,争执的内容,并不是人身权本身,而是造成人身权损害以后,如何解决因为侵害人身权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的赔偿,因而它同样是要平衡当事人之间的财产状况和财产损失,同样是对不幸的损失在当事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从实质上说,解决侵害人身权的争议,仍然是解决财产的争议,公平责任同样适用。可以确定公平责任的适用范围,既包括侵害财产权的侵权案件,也包括侵害人身权的侵权案件。

  三、公平责任的考虑因素

  适用公平责任所考虑的因素,是“根据实际情况”。这里的实际情况,应当包含以下两个主要内容。

  第一,是被侵权人的损害程度。损害程度直接决定当事人分担损失的必要性。损害不仅仅指被侵权人的损害,也包括侵权人的损害,但是在一般情况下,主要是指被侵权人的损害。损害的事实,是指财产上的损失。损害程度,应当是达到相当的程度,不分担损失则被侵权人将受到严重的损害,有悖于民法的公平、正义观念,‘因而必须对被侵权人的损失采取分担损失的方法予以补救。

  第二,是当事人的经济状况。这是确定公平责任所要考虑的基本的因素。当事人的经济状况,主要是指当事人双方的经济状况;即实际的经济负担能力。考虑当事人双方的经济状况,即际上不能不有所侧重。应当侧重考虑的,是侵权人的经济状况,即侵权人的经济负担能力究竟达到什么程度。负担能力强的,可以多赔;负担能力弱的,可以少赔。考虑被侵权人的经济状况,即考虑其对财产损失的承受能力。经济状况好,承受能力强的,可以让侵权人少赔;经济状况不好,承受能力弱的,则令侵权人多赔。

  其他还需要考虑的因素还有社会的舆论和同情等,这些因素对分担损失也有一定的影响。适用公平责任,就是要根据这些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双方各自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如果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就是公平分担损失。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公平分担损失情形有哪些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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