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的修改,国家赔偿已将精神损害赔偿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我们知道,在民事赔偿中,我国已经建立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且《民法典》对精神损害赔偿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在国家赔偿过程中,受害人也同样受到这种精神损害。这次修改规定,对于侵犯人身自由的情况,致人精神损害的,赔偿义务机关应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国家赔偿精神抚慰金没有特定的金额,而是根据实际情况衡量标准:在实施国家赔偿通过考虑以下因素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标准:
1、精神损害事实和严重后果的具体情况;
2、侵权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过错程度;
3、侵权的手段、方式等具体情节;罪名、刑罚的轻重;
4、纠错的环节及过程;
5、赔偿请求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平均生活水平;
6、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7、其他应当考虑的因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而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人需按照下列程序向国家提起赔偿:
1、首先,请求权人持赔偿协议书或调解书、判决书向赔偿机关请求支付赔偿金;
2、其次,赔偿义务机关根据法律文书规定的金额支付赔偿金;
3、最后,请求权人在领取赔偿金时,应当填具收据或其他证明文件,赔偿机关将收据或其他证明文件的副本报送同级财政机关。
因此,当我们以为国家侵权行为而导致精神损害或心灵创伤时,可要求国家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带来关于国家赔偿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