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因此,当我们发现他人没有合法依据而处分他人财产时,可以提起不当得利之诉,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当不当得利者将他人财产转让给善意受益人时,能不能要求善意受益人返还财产呢?善意受益人指于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的受益人。不知道并无法律上的原因,不以无过失而不知者为限,因过失而不知者,亦属善意。善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的范围以现存利益为限,现存利益的确定时期为受益人受利益返还请求之时,于此时非现有的利益,免负返还义务。受益人的返还义务以原物为主,当原物依性质或其他情事,如消费、消耗、出卖、被盗、遗失等不能返还时,于现存利益范围内受益人应偿还价额。
由此可见,当我们发现他人因不当得利而侵害我们的合法权益时,可就该侵权行为提起不当得利之诉,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或恢复原样。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带来关于发现对方不当得利的流程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