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车辆借用是指汽车所有人基于信任关系,将汽车无偿借用给他人。在车辆借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否应承担借用人驾驶其出借的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虽然侵权责任法中规定机动车所有人交通事故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如《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规定:“租赁车辆,承租人自己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承租人雇佣的人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应以承租人为被告”;第12条规定:“借用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依照前条规定确认被告”;第13条规定:“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如出借人有过错,应将出借人与借用人列为共同被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审理情况的调查与思考》一文中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责任主体第五条:“出借形式下的责任主体,在车辆所有人基于利益和信任的关系,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的情况下,车辆的借用人是运行的支配者,同时也是运行利益的归属者。因此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由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借用人不具备使用和驾驶车辆的资格或技能,基于信任关系,应当由出借人、借用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两个文件都确定了出借人(车主)承担赔偿责任以其在出借过程中存在的过错为原则,也就是说在出借过程中车主有过错承担责任,无过错不承担责任,即适用过错原则。
我国现行法律对限制行为能力不负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有明确规定,但对负交通事故责任并无明文规定。
在实践中:在处理限制行为能力人发生的交通事故中,首先要明确这些人是否负有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只是追究和处罚的事实依据,是处罚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是否要处罚还要根据行为人本身的情况来决定。法律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也应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但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承担者。一般而言,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或者不完全理解自己行为的后果,不能理智地处理好自己的事务。所以在进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审判时,应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或依法指定监护人代为进行。
综上所述,即使车辆所有人借用车辆给他人造成事故的,并不完全由其承担责任,而是按照过错责任原则进行承担,如果车主没有过错的就不用承担责任。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借用或承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内容。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