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的损失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1-10-03 15:10:3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侵权的损失既包括物质损失,还包括身体和精神损失。但精神损失并不是每个侵权案件都会产生的,大部分案件是不会产生精神损害赔偿这一项的。更多关于侵权的损失有哪些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侵权的损失有哪些

一、侵权的损失有哪些

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所受到的损失是指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为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所减少的利润或者侵权人的销售额乘以被侵权人销售正常商品的平均利润率的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被起诉侵权怎么处理

在接到法院通知之后,不要慌乱,需要明确以下几点:

第一、要弄明白是否真的侵权。这一点是应诉的重中之重,首先要弄明白对方是否真的具有独占权,有的时候,对方的独占权利由于没有按时缴纳年费等已经不受法律保护,又或者对方的该项专利存在某些问题,不符合专利申请条件等,这些都需要审查。其次是要把自己的产品与该专利进行比对,尤其要注意专利中的技术特征,如果自己的产品不符合这些特征,是可以作为未侵权辩护的理由的。

第二、如果真的是侵权了,就要积极地承担侵权责任,一般来说,需要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第三、对于被诉侵权,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进行处理,毕竟专业律师对于案件中的着重点把握的更加清楚。其专业能力能提高己方胜诉的几率。

三、民事侵权责任的种类有什么

依据法律规定,民事侵权责任的种类包括如下几种类型:

1、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虽无过错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

2、侵害财产权行为:包括侵害物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行为。侵害人身权行为:包括侵害他人身体和心理的行为。

3、按致害人的人数分单独侵权行为:致害人仅为一人的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致害人为二人以上的侵权行为 致害人应负连带的损害赔偿责任。

4、按行为性质分积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积极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消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消极不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

当事人遇到侵权纠纷,可以通过协商、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并维权。以上内容就是找法网编辑为你整理的关于侵权的损失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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