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经常发生伤者需要及时送医治疗的情况,而在此时保险公司尚未开始理赔,因此在实践中肇事方先行垫付医疗费的情形比较常见。在受害人对肇事方及保险公司同时提起赔偿之诉时,在总赔偿数额不超过交强险保险限额的情况下,肇事方垫付的医疗费能否在本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一并进行处理以及如何处理的问题。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出现伤病,一般都会要求车主先垫付医药费,然后等伤者出院以后,再经过交警队调解,调解不成的,到法院进行诉讼。在调解或者诉讼的过程中,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相关费用,这样车主垫付的医药费就可以拿回来。如果受害人不处理或者不配合处理怎么办?因为大多数的车主不仅投保了交强险,还投保了商业险,大部分的医疗费用均可以让保险公司来承担。肇事方的垫付款应由保险公司在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案件中直接支付给肇事方。
有明确规定,医院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如是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如是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1、轻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中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截至2012年11月10日,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4.8%和15.5%,其中煤矿重特大事故同比分别下降35.0%和34.2%。
交通事故垫付款能退吗的内容如上述找法网小编呈现的正文所示。综上所述,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特别是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不仅肇事车辆和行驶证要被暂扣,而且还会被要求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