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民法典只规定了造成人身损害的,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但对怎样处罚没有规定。而在实践中,损害他人身体,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民法典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交通事故没有探头怎么定责这个问题相关知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