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有效期为伤害发生的三年之内,超过三年虽然有起诉权,但是已经丧失了胜诉可能性。交通事故索赔诉讼时效的确定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一)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无关的损失。例如车辆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等;
(二)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例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
(三)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隐性伤害。如外伤性失语、偏瘫、神经损伤导致肢体肌肉萎缩等;
(四)对于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被保险人不履行保险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综上所述,发生交通事故后的人身损害和财产赔偿,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也就是三年之内。若超过诉讼时效则丧失了胜诉的权利。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带来关于发生交通事故申请赔偿时限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