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申请书不是必须本人亲自签名。你可以请律师帮你代写,但是要经过本人的授权同意或者是本人亲自签名
(一)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需要双方到场,只是开具责任书以后交警会通知双方去领认事故责任定书。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四)因此,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候不需要双方到场。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1、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交通事故申请书需要双方都写吗的相关内容。如果发生交通意外,你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有异议,可以写申请书,要求上级机关做出审查,如果你不会写,可以请律师代写,只需要经过本人的授权同意或者是本人亲自签名。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面的专业律师,律师会及时回复您咨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