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第八十条规定:“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房屋的所有者可依据上述法规向质量责任人申请赔偿。如与责任人交涉无果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
房屋受到损害,若是可以修复的,那么赔偿费用为房屋修复费用与相关的经济损失之和;若房屋是不可修复的,那么赔偿费用为房屋原来的价值减去损坏后房屋的价值;如果对房屋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那么赔偿费用是重置房屋的成本。另外,如果是因为自然灾害等原因而造成房屋损害,那么维修房屋的责任由房主自己承担,不过国家会根据受灾人员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程度的救助和补偿。
1、若是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应申请工程质量监督单位重新核验。检验后发现房屋确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那么房主可要求退房及赔偿。
2、发现房屋质量问题时应及时与开发商协商,并与开发商订立维修的书面协议,留下开发商承诺维修的证据。
3、收集证据。一旦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应该及时的对质量有问题的地方进行拍照、录像,并保存好证据。
另外,在购房的过程中要仔细阅读《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约定的保修内容,并在交房前认真检查房屋的条件和质量问题。若房间没达到交房条件或有明显的质量问题,购房者不要急于收房。
1、协商。若发现房屋质量有问题,应当首先找开发商,开发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最终责任。
2、投诉。如果开发商不予解决,可以向质量监督机构申请认定质量问题或直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机构对房屋所做的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
3、司法途径。权利人可以就房屋质量问题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对民房房屋损坏赔偿标准相关法律知识的介绍。房屋的赔偿需要根据房屋受损的原因、受损的情况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