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损害指的是因两个以上的行为人侵权导致受害人遭受人身或财产受损的相同的损害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1、同时式执行。即对两个以上的连带责任被执行人实行同时发执行通知书,又分为两种方法,一是对各被执行人同时采取全额执行强制措施,然后合并被执行财产,完成法律文书的指令。二是按份合并执行法,即按照法律文书指令的给付内容先分到各被执行人头上,然后根据执行情况进行相加来完成执行指令。此种方式适合各被执行人都有履行能力的案件。
2、选择式执行。即对一般连带责任的被执行人,在查明各被执行主体的履行能力后,择其易于执行的被执行人先执行,该方式执行效果明显,执行周期短,实践中较为常见。
3、 转换式执行。即根据具体案件灵活采取前两种方式并据案情随时转换执行方式。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如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那么实施侵权行为的人要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责任。
如果其中任何一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构成全部损害,那么行为人之间应承担连带责任,被侵权人可以向行为人中的任何一人主张全部的赔偿。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的责任大小确定应付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两人或两人以上实施的侵权行为使受害者遭受到同一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什么是同一损害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想了解,欢迎来找法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