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原因是主要的原因,如:医疗过于市场化发展、以药养医、医务人员的收入与经济效益挂钩、药品回扣、开单提成;
(二)医学本身的复杂性与医生的诊疗水平的原因;
(三)法律法规制度的原因,如:医疗事故鉴定法规定了医生在鉴定过程的举症倒置制度,可能导致医生对病人的过度检查;据介绍,美国的一项调查显示,在300名全科医生中,有98%的人承认自己在医疗过程中有增加各种化验检查、院内院外会诊,多为病人开具药物等自卫性或者称之为“防御性”的项目。而医生自卫性医疗的目的很明确,就是“避免吃官司”。
(四)医生的道德水平的原因,比较常见。
(五)其他原因,如:医患关系紧张;个别病人的不合理要求。
过度医疗的鉴定是的基本准则是:对病人的诊疗总体上是趋好还是伤害。在治疗中,要看医生的目的何在,治疗是否产生预防作用,是否减轻了病人的痛苦,是否能延长病人的寿命。
面对“过度医疗”,多数人因为不知道投诉途径或觉得太费事而选择沉默,也不乏存在投诉过但没有结果的人,能真正投诉后并挽回损失的人其实很少。其实,当发现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存在过度医疗情况的时候,患者是可以到该医院或卫生局进行举报的。因为医患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在处理医患纠纷时,考虑到患者的弱势地位,相关法律规定也要求医方承担一些患者很难接触了解的举证责任,因此不必过于担心举证问题。
面对过度医疗,患者需要收集好自己的问诊资料、病历、收费单等相关证据,到该医院设立的“医患关系办公室或指定部门”去反映投诉。当然,患者也可以选择到达该医院所在地的卫生局去投诉。对投诉结果不满意,患者也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挽救自己的损失。但涉及“过度医疗”的投诉,因其专业性强且很难界定,处理时间会久一点,还需耐心等待。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过度医疗的形成原因的法律知识。 希望小编的解答能帮助到您。为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找法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