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给付方式有:一次性给付、继续给付以及定期金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 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款是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人身损害赔偿款是基于被继承人生前因人身遭受损害而获得的补偿款,为合法财产。又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被继承人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因此,人身损害赔偿款是属于被继承人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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