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司法鉴定规则的要求,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这就是我们在前文提到的现场证据材料。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这是我们在前文提到的病历资料、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等。
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准备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
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通常情况下,受理鉴定申请的鉴定机构会有专门的表格,将鉴定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证据,逐一清点、标注、装订、编号,列在一张清单上,由提交人审核后,签字确认。
医疗纠纷案件属于民事诉讼的范畴,故对其律师收费标准的确定,亦是按照民事收费标准来确定。而关于律师的收费标准,我国并没有出台相关文件进行强制性的规定,而是由各地区的物价局、司法厅等相关部门根据各地区实际经济发展的状况制定相关的参考标准。
以广东省为例,目前所适用的律师收费标准仍旧为2006年底发布的《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根据该办法,对于涉及财产的民事案件的代理,系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到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如5万到10万加收8%,10万到50万加收5%,50万到100万加收4%等,故对于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的确定,需要根据各案件具体要求赔偿的项目总额来进行确定。
此外,对于此类的案件,律师也可以选择风险收费,即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时,只收取基础费用,其余服务报酬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应实现的目的、效果和支付律师服务费的时间、比例、条件等先行约定,达到约定条件的,按约定支付费用;不能实现约定的,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二级医疗事故有下列情形:
(一)造成患者中度残疾;
(二)造成患者器官组织损伤并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所制定的具体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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