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损失有二种,一是直接损失全赔;二是间接损失。
(一)什么是间接损失?
间接损失是指由交通事故间接引起的损失,如车辆损环而影响营业收入、人员受伤后不能履行合同等引起的损失等,对间接损失,有的要赔,有的则不赔,是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如要赔误工费,死亡补偿等。
(二)对间接损失如何赔偿?
1、车辆停运损失费。
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
2、赔偿依据。
对交通事故中被损坏的车辆的停运损失,1999年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中规定按民法通则规定,如果受害车辆与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失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赔偿。
(一)每天营运收入的证明;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停运时间的证明。主要是修复出厂时的证明;
(四)行驶线路等证明。
能。关于人身损害根据各当事方事故责任和致害后果等因素比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计算赔偿项目及具体数额。但是财产损失中可能既包括直接的损失也涉及间接的损失,例如:车辆运营期间的可期待收入、当事人因伤亡而减少的某些可期待收入等等。
对于这些间接损失的赔偿常引起各方当事人的争执,但根据我国的法律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只要权利人有合理、充分的证据证明其由于此次事故导致了间接的财产损失,赔偿义务人就应当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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