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路上撞死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单位是否有责任,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是非主要责任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工伤赔偿,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第(六)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因工伤亡,用人单位理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给予赔偿。
上下班路上工伤认定的条件:
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三、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
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在发生交通事故工伤的48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局医疗科部门报告工伤情况。由单位填写工伤认定表,由事故现场负责人简述员工受伤害的经过,目击证人签名、身份证和联系电话等资料。在事故伤害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局提交工伤申请,劳动保障局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必须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