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车肇事由实际的肇事人承担赔偿责任,原车主不是赔偿主体。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1.报保险保险公司定损。
2.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3.申请赔偿,保险公司告知需要的资料。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4.审批。
5.赔付结案。
(1) 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2) 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陪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1.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本着负责任的态度立即停车,并对现场采取保护措施。找法网提醒您,保护现场就是尽量不改变现场在事故发生时的原始状态,以便于勘察人员提取物证、分析事故发生经过,为正确判断事故发生原因、分清事故当事人责任打下基础。
2.抢救受伤人员
现场有人员受伤的,当事人应立即对受伤严重、流血不止的人员实施现场救护并拨打120急救电话,迅速送往附近医院。
3.报警并通知投保的保险公司;
4.在事故现场协助救助伤员;
5.交警到场后,如数告知事故发生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