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诉讼程序包括如下: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5.宣判。
高空坠物的责任承担:
1.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侵权人包括实施抛物行为的人以及物品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
2.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找法网提醒您,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若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便不用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在补偿后,若查明了真正的侵权人,那么,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有权向真正的侵权人追偿。
3.物业服务企业等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对公安机关的职责做了提示性的规定,该条规定并不是民法的典型规范,旨在提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以查清责任人。
侵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与所有人或管理人协商,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