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高空坠物由侵权人来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但是实施的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还是应由受害人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一般侵权责任所必需具备的条件。它包括:行为、过错、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四个构成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根据这一法规,同一楼内的邻居向外面高空抛物砸到了行人或车辆,如果查不出来究竟是哪一个人造成的这个损害,为了保护受害人,就只能让有可能造成损害的居民共同承担补偿责任。
关于高空坠物的举证倒置的合理性是法律对弱者的保护,有利于发现事实真相; 风险共摊原则对于高空坠物伤人而找不到侵权人的情形很多,可以说每一个公民都是潜在的受害者,受害人如果得不到赔偿,极不公正。
高空坠物砸坏车的话,保险公司会在保险责任内赔偿。发生高空坠物导致楼下的车辆受损,能找到侵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由侵权人承担,找法网提醒您,如果找不到,保险公司理赔,在车损险的限额内赔偿给车主,如果买了玻璃险,因为坠物导致玻璃破碎的,保险公司也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