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流程如下:
1.起诉
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找法网提醒您,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5.宣判。
财产损害赔偿标准的分类如下:
1.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
2.查封、扣压、冻结财产造成的赔偿。
3.财产已经拍卖的赔偿。
4.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损害赔偿
5.财产权其他损害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不是合同纠纷,是侵权纠纷,是一般侵权。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