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部轻微伤的赔偿没有具体的数额,根据根据严重程度进行准确的计算,计算内容如下:
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3.伙食费。
4.护理费。找法网提醒您,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5.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7.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人体面部轻微伤鉴定标准: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部损伤后留有瘢痕,外伤后面部存留色素异常;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2cm2以上;划伤长度在4cm以上。除此之外,面部一度烧烫伤,面积在10cm2以上;浅二度烧烫伤都属于轻微伤。
轻微伤属于行政案件,对于肇事者可以治安拘留或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特殊情形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