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世的人还有人格权吗

更新时间:2021-06-30 14:32:0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人的自由更多体现在网络平台上,当所谓的“网络名嘴”触犯了法律底线,捏造事实对您进行人身攻击的话。假如网络上有些人的言语侵犯了您的名誉权。那么该怎么办呢?以下内容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分析去世的人还有人格权吗?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去世的人还有人格权吗

一、去世的人还有人格权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二、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有主观过错。行为人有过错是构成侵犯名誉权的主观要件,包括故意和过失。假如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名誉的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后果发生的,其推断为具有损害他人名誉的主观故意。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后果却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最终导致他人名誉受损的。

2、有损害事实的结果。行为人因自己的行为造成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对于他人,在社会评价地位下降,或者是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侵权人要具备在有主观过错的基础上,实施行为且造成了损害事实的发生。

3、行为人的行为性质属于违法行为,是不合法的。具有违法性。行为人在违背自己的法定义务时,积极的造就损害事实的发生。降低他人在社会上的名誉,导致他人在社会的评价降低。比如有诽谤等。

4、损害事实与行为人的行为存在着因果关系。当行为人的行为直接或者间接的造成了他人名誉受损,并且存在着损害事实的结果。一般说来,侵权人的行为是违法的,且有过错,即便是间接损失,也应确定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网络名誉侵权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网络言语自由往往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网络发言更是要言辞。以上内容是找法网小编对去世的人还有人格权吗的解释。如您有什么其他问题或者想要提起诉讼的。欢迎随时咨询律师,他们会给您更专业、更详细的建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一般人格权和特殊人格权
人格权是社会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一种基础性权利。现代世界各国宪法均将人格权的保护放在重要位置,《民法》中也有特别人格权或一般人格权的规定
网络人格权和人格权的区别
身份权和人格权的区别: (一)内容的不同。 (二)权利性质不同。 (三)取得原因不同。 (四)利益归属不同。 (五)权利期限不同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一般人格权与特别人格权
人格权是社会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一种基础性权利。现代世界各国宪法均将人格权的保护放在重要位置,《民法》中也有特别人格权或一般人格权的规定
一般人格权和特别人格权
人格权是社会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一种基础性权利。现代世界各国宪法均将人格权的保护放在重要位置,《民法》中也有特别人格权或一般人格权的规定
舅舅去世无子女,其中两人已经去世。去世的两人各有一个子女
你好,由舅舅在世的两个兄弟姐妹继承遗产
去世的人有继承权吗?
去世的人没有继承权,但他的继承人可以代为继承。
人去世子女有没友假
国家规定有丧假噻
遗产遗嘱继承律师收多少钱
遗产继承纠纷请律师所以需要的费用分为两种: 1、政府所依据的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补偿律师服务社会平均成本等因素确定的政府指导价; 2、市场调节价,就是委托人与律师
婚前房产遗产纠纷律师要给多少钱
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
人在海南怎样办理放弃房子继承权?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由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 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
代位继承人数有限制吗?
代位继承有限制。代位继承有下列限制: 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继承人必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代位继承中有可能出现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这时被代位继承人
城中村回迁房屋的继承权问题?
继承的房产过户应该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