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权是公司(法人)依法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名称的权利,是人格权的主要组成部分。法人、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对已登记注册的名称享有专用权,法律严禁以冒用、玷污等手段侵犯他人名称权,对于干涉、假冒、盗用他人名称的行为,受害人有权请求消除侵害,如因此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失,受害人有权请求赔偿经济损失。法人、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可依有关规定,向主管部门办理名称变更手续,也可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
1、从主体看,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都可以享有名称权。
2、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的名称可以依法转让。这是它与公民姓名权的显著区别,也是人身权不可转让原则的一个例外。
3、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的名称,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批准后方可取得名称权。
法律对企业名称权进行专门保护,目的在于防范其他企业对该名称的侵权,并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对受害者进行有效的救济。当他人侵犯公司名称权时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行政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包括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扣缴营业执照等;
2、民事处罚。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3、刑事处罚。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销售伪劣商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我们可知,公司的名称权就相当于人的姓名权,法律规定公司的名称权不得侵犯,当公司名称权遭遇他人不法侵害时,可依法维护企业的利益。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带来关于什么是公司名称权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