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损害名誉权案件法院一般会判决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2、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
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只要侵权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并在客观上造成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即属于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
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所谓特定的人是指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
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但如果行为人的某些行为如果没有造成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则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1、民事名誉权纠纷案件的审理时间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
2、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
3、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4、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法院一般依据《民法典》规定判决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对“损害名誉权的一般法院怎么判”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