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七条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第一千零一十四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因此,如果起与他人相同的笔名,且该笔名是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是会造成名称权侵权的。
对于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笔名和别人重复的现象是否侵权了,这个问题应该具体来看,如果你的笔名和别人重合了,并且别人的笔名是比你先用的话,那你的这种行为就是侵权行为。属于侵害了别人的人身权。是要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的,如果你的笔名是使用在别人之前的,在你之前没有另外一个人用过,那你就拥有这个笔名的所有权,如果别人和你重名了,那别人也是侵权行为。
如果我们遇到侵权的行为时,我们要及时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让别人的侵权行为对你造成更大的损失。在我们维权的时候,我们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寻找律师一起起诉,但是大家都知道,律师起诉的话不紧消耗的时间成本大而且消耗的经济成本也是非常大的,这个时候我们可以考虑寻找更专业的人员来帮我们维权,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公司是非常的受大众和品牌方青睐的维权渠道,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公司,他们有专业的法学团队,对于侵权维权索赔方面的问题是非常的链接。
综上所述,如果你的笔名和别人重合了,并且别人的笔名是比你先用的话,那你的这种行为就是侵权行为。反之,如果你的笔名是使用在别人之前的,在你之前没有另外一个人用过,那你就拥有这个笔名的所有权,别人使用就对你构成侵权,当然这都是建立在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情况下。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带来关于起相同的笔名是否侵权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