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肖像权的认定与肖像权保护的内容密切相关,在司法实践中,侵犯肖像权主要有以下几种:
1、未经肖像权人同意或者授权,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
2、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3、对于肖像使用有约定的地域或者时间范围的,超出该地域或者时间范围的商业性使用也构成侵犯他人肖像权。
侵犯肖像权所承担的民事责任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赔偿金额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规定: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1、使用社会公众人物肖像;
2、为宣传报道而使用参加游行集会、游园活动的人的肖像;
3、旨在行使正当的舆论监督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4、因通缉犯罪嫌疑人或报道已判决案件而使用罪犯的照片;
5、为肖像权本人的利益而使用其照片;
6、国家机关为执行、适用法律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7、作为证据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8、为了科学研究和文化教育目的而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他人肖像。
由此可见,侵犯肖像权的认定主要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或者授权,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行为。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带来关于侵犯肖像权如何认定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