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名誉权案的构成要件为:
(一)有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动。
(二)该行动造成了权利人名誉权受到侵害的事实。
(三)侵权行动和侵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四)侵权人主观方面存在问题。
名誉权是不包括隐私权的。二者是相互独立的民事权利,不能混同也不是包括和被包括的关系。二者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着区别:
(一)是主体不同。隐私权仅自然人享有,但名誉权除了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也享有。
(二)是客体不同。隐私权的客体是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或不宜公开的秘密,而名誉权是公众对特定人的社会评价。
(三)是侵害方式不同。常见的侵害隐私权的方式是未经自然人同意或授权而披露、传述、散布、窃取他人的个人隐秘事项,而侵害名誉权常见的方式是侮辱和诽谤。
(四)是侵害的内容不同。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人散布、公开的内容并非捏造、虚构的,而是事实;而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人散布的内容是捏造、虚构的,并非事实。
(五)是保护方式不同。隐私权的保护只能通过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进行;而名誉权的保护还可以通过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方式进行。
名誉权属于人格权。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我们有权利用自己良好的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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