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危险作业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以及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更新时间:2022-07-01 13:31:5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高度危险作业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被侵权人故意、因为不可抗力导致损失、当事人自甘风险、法律规定的其它事由等。我国对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高度危险作业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以及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一、高度危险作业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高度危险作业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有:

  1.被侵权人故意

  如自杀、自伤。例,甲想自杀,但又怕痛苦,听别人说触电身亡没有痛苦,于是在某日拿了根湿棍子去撩高压线,触电身亡,电力公司对甲的死亡不负赔偿责任。

  2.不可抗力

  3.自甘风险

  自甘风险是指受害人原可预见损害的发生又自愿甘冒损害发生的危险,结果损害却真的不幸发生了。

  4.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

  有些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既含有故意有含有过失的成分,对于这种情况,不便于以过失还是故意来进行表述,因此应认定为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对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找法网提醒您从事对周围环境具有高度危险作业,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即使操作和管理采取极为谨慎态度,仍难免造成周围环境中人们的生命、健康以及财产的损害。法律为切实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规定从事这些作业给他人造成对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三、高度危险作业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高度危险作业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

  1.从事高度危险作业的行为

  高度危险作业作为一种行为,其行为的方式是作为只要作业人实施了作业行为就构成了高度危险作业的行为。

  2.有损害结果

  高度危险作业的损害结果包括人身方面的损害结果和财产方面的损害结果。

  3.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高度危险作业行为必须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且因果关系应由被侵权人负举证责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前挡风玻璃损坏了,如何要求赔偿
你好,建议与店家协商解决
我开车在车库里面把别人的车刮了,请问物业有没有责任呢?
法律分析:车停在地下车库被刮物业是否有责任,要视情况而定。如果与物业有约定,则要明确物业对车辆承担何种义务。如物业承担保管义务,收费的性质就是保管费,因此物业是
我是未成年人,但是车丢了能报警吗?
你好,建议及时报警处理,由交警处理
手机在超市被捡走后被归还但收到后发现被刷机这样构成犯罪吗可以要求民事赔偿吗
你好,造成的损失可要求赔偿,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解决。
樱桃树打农药后出现落果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