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名誉权法律责任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名誉权属于人格权,侵犯人格权的,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行为人拒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侵害名誉权能报警。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公民的名誉权受到非法侵犯的,受害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侵害名誉权的赔偿标准如下:
1.从侵害情节来考虑,侵害情节较重,造成较严重的后果的,可以予以赔偿。
2.从受害人的谅解程度考虑。找法网提醒您,如果责令加害人承担非财产责任后,受害人能够谅解,就说明受害人的精神创伤已经平复,可以不予以赔偿。
3.从加害人认错态度考虑。如果受害人谅解而加害人仍不认识错误,则不能因为受害人精神创伤的平复而对违法行为不予以制裁,仍应责令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