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结婚证是件幸福的事情,千万不要因为粗心,造成领证的时候出现一些不愉快的事情,所以,在去领证之前,一定要知道都需要哪些证件。而且因为个人身份的不同,所需要的证件也是不同的:
1、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必须是本人的有效身份证。
2、户口本。
3、结婚双方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这个可要求村委开具,也可要求居委开具,主要是证明当时已婚,或者离过婚、丧偶。
4、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的照片,如果没有的话,可以在民政局照。
如果是外籍人员与中国国籍的人结婚领证,则还需要本人护照、国籍、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婚姻状况的证明等证件,中国国籍的也是需要以上4种证件。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