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担保人的责任和义务,依据《担保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因为担保可能形成债务,因此对外担保也可视为对共同财产的处置,按规定对共有财产处置是需要征得共有人同意的。
因此,一些银行会规定贷款人的担保人需要是夫妻双方,当然不是全部的银行都有这样的规定,就是实行这项规定的银行也会有额度上的规定,一般是额度超过多少才要夫妻双方签字,多少以下可以一个人签字就行。
《担保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