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也就是将房产赠与子女。如果没有在赠与合同中注明仅属于子女一个人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配偶就有权要求分割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此外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