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明确,在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中都会涉及到执行的问题。在民事案件中会涉及到当事人诉求的执行,包括赔偿损失、承担违约责任等;
在刑事案件中,检察院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从而惩罚犯罪,由法院行使审判权。若经审判构成了犯罪并判处刑罚,此时出现对被告人刑罚的执行;
同理在行政案件之中,判决生效后也会出现执行问题。
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也不再恢复。
一般在刑事案件中,对于刑罚执行终结的情况主要有两种:
1、刑罚执行完毕。
2、罪犯在刑罚执行中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