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商标申请人可以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或委托商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系统递交申请。
商标申请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商标图样5张,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如果是个人或个体工商户提出申请,需出示身份证并递交复印件另加个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且营业范围与注册的商标一致;若是企业申请,则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递交复印件;盖有单位公章商标注册申请书。
申请时,应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按不同类别提出注册申请。
接下来就是商标审查、初审公告、注册公告三个程序。经过商标局初审通过的商标,要在刊登公告三个月后无人提出异议才可以注册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