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可以当辩护人。
辩护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参与人。
《刑事诉讼法》第32条对辩护的方式与辩护人的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两人作为辩护人。辩护人除律师之外,还可以是人民团体或者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或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但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除外。
因此,在中国,辩护人的范围较为广泛,被告人可以以自己为辩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