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监护人的年龄是有规定的,即法定监护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一般的情况来说就是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依据现行《民法》第23、27、28条可知,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定监护人可由一人或多人担任。且监护主要是保护民事行为能力欠缺者即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依据《刑法》第17、18条、《刑事诉讼法》第33、34、283条等含监护人的法条规定可知,此处监护人与民法中的监护人基本相一致,因此推定法定监护人应为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