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如果被起诉到人民法院且被认定罪名成立是有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
我国《刑法》第272条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坐牢。对于情节不认为是犯罪,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对于情节较轻,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如果适用缓刑,则无需实际执行刑罚;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较大拒不退还,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需要实际执行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