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写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与是否手写无关,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签字、捺印确认后即成立、发生法律效力,不论是手写还是打印的。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产权于另外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产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产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产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
一、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产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的合同;
二、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产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三、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应当采取书面合同订立。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