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若是按照法定继承则有先后顺序,如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则无先后顺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可知,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如下: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上述法律规定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如均属于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则无顺序之分。原则上,同一顺序继承人的,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或者生活比较困难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