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律师:陈钢。
在离婚中,房产的归属的认定一直是一个非常常见的问题,而且涉及的金额也比较大。那么房产该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才算作为夫妻的个人财产,一般来说需要符合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婚前由一方全款出资购买,并且将该房产登记在该方自己一人名下,则该房产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外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第二种,若婚前一方出资支付了首付,其余的房款进行了贷款,且房产登记在首付出资方一方的名下,则该房产仍属于该方的婚前财产。但对于婚后的还贷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另外一方有权在离婚时主张进行分割。这种情况下,法院在一般会按照房产的首付出资贡献,根据实际的双方的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由另外一方获得相应的补偿款。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