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和一百四十九条及一百六十一条,夫妻一方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后,人民法院应当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离婚案件若无特殊情况,一般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简易程序的审限为3个月,即从立案之日起3个月必须审理完结;若案情较为复杂,则会适用普通程序,审限为6个月。
一般法院的开庭时间在立案后一个月左右,但具体还是要看受理法院的处理,立案后可以直接拨打法院电话进行查询,了解开庭时间。开庭前法院会向原、被告送达传票,传票上会注明开庭时间、开庭地点和审判法官。
另外,离婚案件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调解是必经程序,调解贯穿于离婚案件的始终,调解又是最快速解决双方矛盾的方式,所以如果夫妻双方能够调解,时间会比正常审理快一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