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14天放人的,有取保候审和无罪释放两种情形,满足上述两种情形条件的,嫌疑人将会被释放。
取保候审的条件为:第一、从刑期条件来看,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如果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需要不致于发生社会危险性才能取保候审;
第二、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第三、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理完毕的。
无罪释放的条件为: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嫌疑人确实不构成犯罪。
以上条件只是法律的概括性规定,司法实践中需要根据具体案件作法律策划并实施,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或无罪释放的法律意见,可增加14天释放嫌疑人的几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