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也有例外:
1、如果父母婚后全款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一方用其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且登记自己名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4、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